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、资产管理等工作,根据《新葡的京集团4321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》《新葡的京集团4321分散采购管理办法》《新葡的京集团4321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各部门应成立三人采购工作领导小组,配备一名采购专员和一名资产管理专员(可兼任)。
请各部门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上述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邮箱:hngcxyzbb@163.com。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国资处(综合楼813-1)。上述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,各部门对人员调整时应向国资处备案后方可离岗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:薛毅飞 联系电话:18638774993
新葡的京集团4321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4年3月29日